汽车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大类招生分专业办法
一、组织机构
由学院领导(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各专业负责人、教学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分专业工作小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志愿优先的原则。
3、坚持学术导向、择优录取原则。
4、坚持学院学科(专业)资源有效利用的原则。
三、各专业拟分配计划
根据学院各专业师资情况,教学条件,各专业分配计划见下表。
专业 |
方向 |
计划班级数 |
院内计划人数 |
转专业计划人数 |
汽车服务工程 |
汽车服务工程 |
1 |
29 |
8 |
创新创业试点班 |
1 |
28 |
8 |
|
卓越工程师试点班 |
1 |
28 |
8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汽车发动机 |
1 |
28 |
8 |
新能源汽车 |
2 |
57 |
17 |
|
卓越工程师试点班 |
1 |
28 |
8 |
|
车辆工程 |
汽车底盘 |
2 |
56 |
18 |
车身工程 |
2 |
56 |
18 |
|
汽车电子 |
2 |
57 |
18 |
|
卓越工程师试点班 |
1 |
28 |
9 |
|
总计 |
14 |
395 |
120 |
四、志愿填报办法
每个学生必须填报专业方向(在志愿表上填报顺序号),院内学生志愿顺序不受专业限制。转专业学生仅填写本专业志愿所在方向志愿,多填无效。
五、志愿样表
专业 |
方向 |
志愿顺序号 |
汽车服务工程 |
汽车服务工程 |
|
创新创业试点班 |
||
卓越工程师试点班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汽车发动机 |
|
新能源汽车 |
||
卓越工程师试点班 |
||
车辆工程 |
汽车底盘 |
|
车身工程 |
||
汽车电子 |
||
卓越工程师试点班 |
六、录取方法
1、录取实行方向优先的原则;
2、各方向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名该方向的学生;
3、第一志愿报名数未超过该方向录取计划人数时,其报名学生无需考核,直接录取;
4、第一志愿报名数超过该方向录取计划人数时,学院将依据报名该方向学生目前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排名确定进入该方向学生名单,当平均学分绩相同时,再分别依据其高数、英语、工程制图课程成绩排名确定;
5、对于未被第一志愿方向录取的学生,按照学生的方向志愿顺序依次参加有空余计划的方向录取(依照目前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择优录取);
6、院内学生的专业依照其录取的方向确定;
7、未按照要求填写志愿填报表的为无效志愿,分专业过程中按照放弃填报志愿处理,学院进行分配;
8、对于申请转专业转出未成功的学生,其分专业工作安排在学校转专业录取工作全部结束之后(5月15日)进行。
七、 时间安排
1、2019年4月27日,进行学院分专业宣讲大会;
2、2019年4月30日,学生(包含申请转专业转入学生,不包含申请转专业转出学生)填写并提交《汽车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专业方向志愿填报表》;
3、2019年5月1日—5月8日,学院汇总志愿信息并确定第一批分专业结果,公示尚空缺志愿信息;
4、2019年5月15日—5月21日,申请转专业转出未成功的学生填写并提交《汽车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专业方向志愿填报表》,学院汇总志愿信息并确定第二批分专业结果。
八、本办法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