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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2017级本科生大类招生分专业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31    
 为做好2017级机械类(车辆)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由学院领导、教学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分专业工作小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志愿优先的原则。

3、坚持学术导向、择优录取原则。

4、坚持学院学科(专业)资源有效利用的原则。

三、各专业拟分配计划

根据学院各专业师资情况,教学条件,各专业分配计划见下表

专业

方向

计划班级数

院内计划人数

汽车服务工程

创新创业试点班

1

28

卓越工程师试点班

1

28

汽车服务工程

1

29

能源与动力工程

汽车发动机

1

28

新能源汽车

2

59

卓越工程师试点班

1

28

车辆工程

车身工程

2

56

汽车电子

2

58

汽车底盘

2

56

卓越工程师试点班

1

28

总计

 

14

398

四、志愿填报办法

    1、每个学生必须填报专业方向(在志愿表上填报顺序号),志愿顺序不受专业限制。

五、志愿样表

专业

方向

志愿顺序号

汽车服务工程

创新创业试点班

 

汽车服务工程

 

卓越工程师试点班

 

能源与动力工程

新能源汽车

 

汽车发动机

 

卓越工程师试点班

 

车辆工程

车身工程

 

汽车电子

 

汽车底盘

 

卓越工程师试点班

 

六、录取方法

录取实行方向优先的原则。

1、各方向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名该方向的学生。

2、第一志愿报名数未超过该方向录取计划人数时,其报名学生无需考核,直接录取。

3、第一志愿报名数超过该方向录取计划人数时,学院将依据报名该方向学生大一(上)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排名确定进入该方向学生名单,当平均学分绩相同时,再分别依据其高数、英语、工程制图课程成绩排名确定。

4、对于未被第一志愿方向录取的学生,按照学生的方向志愿顺序依次参加有空余计划的方向录取(依照大一(上)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择优录取)。

5、学生的专业依照其录取的方向确定。

 

 

七、  时间安排

1、2018年4月22日,学生填写并提交《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申请表》。

2、2018年4月23日——4月28日,学院汇总志愿信息并确定分专业结果。

八、本办法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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