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
一、复试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3月25日8:30~15:30
报到地点:汽车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各招生单位应按照以上考生的不同类型,认真审查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各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对审查结果负责。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笔试+面试
2、复试内容:
1)笔试部分:
笔试按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两部分进行考核
(1)英语笔试(50分)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00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内容(四选一,考生在报到时需确定)
① 汽车构造(含底盘及发动机)
②发动机构造及发动机测试技术
③电子技术基础
④机械工程基础
英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核成绩低于60分,均为不合格。
2)面试部分(100分)
学术型:英语听说、专业综合理论及应用、沟通及表达能力、身心素质;
专业型:专业理论及工程应用能力、沟通及表达能力、身心素质;
面试时间为每人不低于10分钟,其中个人自述(英语)时间不超过3分钟。
面试成绩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由学院按其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等级 |
资助额度 |
比例 |
一等奖学金 |
1.2万元/生.年 |
拟招生计划数的30% |
二等奖学金 |
0.8万元/生.年 |
拟招生计划数的40% |
三等奖学金 |
0.4万元/生.年 |
拟招生计划数的20% |
五、研究生导师的确定
复试结束,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开展选导工作。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拟录取研究生、免试推荐研究生须进行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双向选择的结果须经导师本人签字确认。
六、调剂说明
我院各专业接收部分优质生源的高分调剂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相应专业的调剂。
1)凡本科毕业于部属“211”及“985”学校,第一志愿报考“985”高校或中科院的学术型研究生,报考专业与我院相关专业相近,初试成绩达到我院拟调入专业复试线,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且愿意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者,可申请我院学术型各专业调剂,参加拟调入专业的复试。我院接受此类调剂考生的人数不超过15名,调剂申请人数多于15人时,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
2) 我院汽车运用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两个学术型专业和车辆工程领域专业硕士接受调剂,满足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调剂:
①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车辆工程学术型研究生,且初试成绩达到331分及以上的相关考生;
②凡本科毕业于部属“211”及以上学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拟调入专业复试线。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并交汽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同时还须登陆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202.114.173.38:8000/,填报调剂信息。
校外调剂考生须登陆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进行网上调剂,不进行网上调剂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以上调剂考生完成交表和网上填报信息的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5:00前,3月21日19:00前公布调剂类考生复试名单。
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否则拟录取结果无效。调剂考生若被多个招生单位调剂拟录取,以考生在网上最终确定的拟录取招生单位为准。
七、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报到: 3月25日上午8:30
2、复试费:100元
复试费由学院在组织复试时凭校财务收据统一收取。
3、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4、复试时间:3月25-28日
3月25日 13:00 愿意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者面试(学术型免推生、学术型复试入围考生)
3月26日 8:15:考生入场,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复试证
3月26日 8:30~11:30 英语笔试 +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13:00 ~ 各专业综合面试
3月27日 8:30 ~ 各专业综合面试
3月29日 公布拟录取名单,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7%+[(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 *13% +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 =[(英语笔试 +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5]*60% +面试*40%
注: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英语笔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或面试任何一项不合格,复试考核的结果为不合格。
2)录取结果将根据分类分专业复试后的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九、录取原则
1、拟提前攻博的考生,3月25日由学院组织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通过并与学院签订提前攻博协议的,可优先录取,并在奖学金评定上给予倾斜;
2、复试合格的学术型研究生按报考专业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上线学术型硕士且初试成绩达到车辆工程专业型硕士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如参加原报考专业复试后未被录取,且个人愿意调剂为车辆工程领域专业型硕士的,学院将依据考生的总成绩纳入专业型硕士进行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十、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50分) |
招生计划 |
车辆工程 |
331 |
36 |
54 |
57(含免推27人) |
汽车电子工程 |
302 |
36 |
54 |
3(含免推2人) |
汽车运用工程 |
302 |
36 |
54 |
16(含免推4人) |
动力机械及工程 |
288 |
34 |
51 |
24(含免推3人) |
车辆工程领域(专业型) |
302 |
36 |
54 |
92(含免推4人) |
注:“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优秀营员”考生,复试线为所报专业或拟调入专业类型的国家复试合格线。
十一、复试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华林
成员:张国方、颜伏伍、过学迅、辜志强、闫树
秘书:杨慧萍
十二、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7-87859667 027-87858033
监督电话:027-87859135
十三、说明
1.英语笔试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笔试考试内容大纲见附件。
2.学院复试划线入围总人数与总录取比为1.38:1。
3.学院鼓励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提前攻博,有志向考生报到时可填写“汽车学院提前攻读博士志愿表”。
4. 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5. 复试期间不遵守复试纪律或扰乱秩序者,将取消复试资格或者按复试不合格处理。
汽车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