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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 2018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细则

发布时间:2019-05-30    
 

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

2018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细则

为选拔和培养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招收优秀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选拔细则。

一、录取奖励措施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二、 学生申请资格

    1. 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无不及格课程;外语成绩要达到本专业当年推免生的要求;

3.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

②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排序在前3名;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以学科界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以上;

④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40%,且有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三、递交申请材料

      1.《武汉理工大学2018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申请表》;

     2.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4.学术科技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

     6.发表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

     7.教务部门出具的必修课成绩排名证明(专业前40%),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推荐信。

四.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材料需在2017年10月27日前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1.邮寄(EMS):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30070,联系电话:027-87858033。

2.直接递交: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汽车工程学院2楼A202室。

备注:

1.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邮寄缴费,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2.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一旦发现伪造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4.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本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将在2017年11月1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在学院的网页上,网址:http://auto.whut.edu.cn/

六、考核时间及形式

1.考核时间

2017年11月4日

2.考核形式(笔试+面试)

1)笔试部分:专业英语(满分100分)

专业英语考核分两类:汽车专业类、机械与电子专业类(考生任选一)。
    考试要求:

(1)熟练掌握汽车类零部件及各总成的专业词汇;或者熟练掌握机械、电子类零件及总成的专业词汇。
   (2)了解汽车零部件及总成的结构及工作原理;或者了解机械、电子类零部件及总成的结构及工作原理。
(3)运用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阅读分析了解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部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主要测试学生心理素质、英语听说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等。重在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5分钟(采用PPT)。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申请材料*20% +笔试*20%+面试*60%

八、确定“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资格名单

   学院根据申请考生的申总成绩排名,确定学院当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的入围名单;并对确定入围学生的申请材料及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九、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7-87859667  027-87858033

监督电话:027-87859135

 

汽车工程学院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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